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中心城区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一)学区划分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中心城区初中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黄教基〔2017〕18号),今年各公办初中学区与2019年基本一致,具体划分如下:
屯溪三中:新安北路-北海路(视情况可扩至铁路沿线)-前园北路-黄山东路-仙人洞南路-长干路-滨江中路围成区域。
招生计划:4-5个教学班。
屯溪四中:横江、率水以西,江南片新安南路(新安大道)以西;江北片老城区,滨江西路—新安北路—北海路—华山路围成区域。招生计划:11个教学班。
屯溪五中:滨江路以北、北海路—前园北路—黄山东路—仙人洞南路一线以东。招生计划:8个教学班。
屯溪六中:江南片新安南路(新安大道)以东;江北片滨江中路—长干路—仙人洞南路围成区域(此区域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屯溪三中)。招生计划:10个教学班。
新城实验学校初中部:长源村、长林村、陈坑村、蕉充村、霞高村、瓯山村,以及黄山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皖赣铁路以北小区。招生计划:3个教学班。
梅林实验学校初中部:华资社区、新潭村、上资村、东关村、汗山桥村、梅林村、竹林村、仙林村、仙和村和引充社区,以及新潭镇皖赣铁路以南小区。其中,引充社区属皖赣铁路以北的居民子女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新城实验学校。招生计划:1-2个教学班。
(二)入学方式及学区认定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以户籍地为主,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今年公办初中入学继续实行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租房协议原则上不得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产,须是住宅性质,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
均不得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学生所在学区认定具体原则是:
1.屯溪户籍小学毕业生
(1)屯溪户籍(含高新区,下同)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为学区内固定生源,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初中。
(2)屯溪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房产所有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初中,若学区内初中学位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屯溪户籍小学毕业生,如以祖辈房产入学,须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区(含高新区)无房产,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出;如以父母与祖辈共同共有房产入学,须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区(含高新区)无其他房产。以上两类适龄儿童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初中,若学区内初中学位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屯溪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户籍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外亲属的,属于挂户,不得以户籍地址申请学区内初中,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非屯溪户籍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在中心城区稳定居住、稳定工作的证明,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房产权属、居住年限、工作年限及社保缴纳年限等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初中。属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回户籍地或父母工作地就读初中。
3.特殊类型招生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要求执行。
(2)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要求执行。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组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精神执行。
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
根据省厅相关要求,黄山学校、新世纪学校、昱城中学应在审批地(黄山市)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但不得跨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全市网上报名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一)招生范围
黄山学校、新世纪学校、昱城中学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具有本校学籍且在本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2.黄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义务教育标准化要求和民办学校核定的办学规模,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黄山学校4个教学班,不超过200人;
新世纪学校4个教学班,不超过160人;
昱城中学8个教学班,不超过400人。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应当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支付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各适龄儿童家长在选择民办学校时必须承诺无失信记录。
四、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今年市直公、民办初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审核、分配,并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同时辅助以线下审核,预分配名单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查询。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
2020年市直各公、民办初中入学预报名登记时间为2020年7月20-26 日,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指南另文下发。
(二)网上预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及要求
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填报入学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具体所需材料见附件。
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须为住宅性质,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持《购房合同》的,预报名时按无房登记,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市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入学: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的;③已报名但不按时到校注册的。
五、非起始年级转学要求
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七年级入学要求执行,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接收学生转入。屯溪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从公办学校转入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不受此限制。上一学期结束前1个月或新学期开始前后1周内办理转学手续,初始年级的第一个学期与毕业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六、初中入学工作日程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
各公、民办初中学校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初中入学行为,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和智力测试,不得拒收适合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公办初中不得擅自接收不符合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不得违规对学生家长做出入学承诺。各民办初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收费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招生公告,学生报名后因特殊原因申请到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就读,履行相关手续并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
的,学校应退还相应学费。
(二)实行责任追究
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民办初中违规招收的学生均属无效招生,由市教育局重新组织入学或安排就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学校负责。
(三)广泛宣传引导
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入学政策,多途径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要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没有一个孩子因贫失学辍学。
附件:2020年中心城区公办初中预报名登记所需材料一览表
(点击查看大图)
黄山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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